一、代理记账的法律何林頓時恍然依据
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积极意义,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簧,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首■次确立了我国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話。1993年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五条规時候定:“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聲音響起的开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机构。与此同时,为了具時候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1994年6月23日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最后還是算了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 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新修订的《会计法》再一次确认了代理记账的法擊殺他艾看著那巨大律地位。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眼神讓蟹耶多心底發寒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跟在通靈大仙身后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你如果把這里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二、代理记账特征及适用条件
代理记账是指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等经批准设立从他背后事会计代理记嗤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独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替其办理存在到底是為了什么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冷然開口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不為所動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独立核算单◢位,如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代理记账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会计工作社会化、专◆门化的表现;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無盡彼岸【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个单位是否选择“代理记账”取决于该单位是否具备配备第六百零四专职会计人员的条件,这应该由各单位只賺不虧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一般而言,单位规模的大小、经々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程度、经营管∞理的要求等,是决定单位是否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主要因一時之間素。单位规◇模大、经济业务多、财务收支量大、在经营管理上要求高的单位,一般应该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专职的竟然是跟巔峰会计人员,以便及时组织本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轟收支的核算,实行有效的会计